关于学生公寓安全规范用电的友情提示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3-12-18浏览次数:147

冬季来临,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请同学们根据《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和《安全保卫手册》“如何防止居住的宿舍发生火灾”第六条的要求,不在宿舍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热得快”、吹风机、电锅、电卷发棒等违规电器。        学生宿舍是集住宿、生活、学习为一体的公共场所,人员密度极大,请同学们从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严格禁用违规电器,并做到人离开寝室拔掉所有电源插头,无人使用时,电器关闭或者断电。若因使用违规电器和不安全用电引发寝室火灾的,将视损害程度报学工部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请同学们将所有违规电器带回家或者收起封存,学校从即日开始开展安全卫生大检查,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