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破坏性地震应急的日常工作,其办公室设在院保卫处。
(三)地震应急工作包括震后应急和临震应急,以震后应急为主。本预案为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学校应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四)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五)本校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使本校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由学校宣布实施本预案。
二、应急反应程序
(六)发生震级大于4.7级的地震,或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各院系部门应立即将发震时间、发震地点和震级报告两办主任。(各部门、院系负责人)
(七)两办接到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报告后,立刻召集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本预案中各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如遇强烈地震,通讯中断,地震本身就是命令,上述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抵达两办办公室报到。(两办负责)
(八)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视情况请求支援。(两办负责)
(九)各单位接到学校发出启动预案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救灾工作。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抓紧宝贵时间抢救被压埋人员。(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十)宣布学院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或缩短;发表告全体师生书,号召全体师生自救互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两办负责)
三、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十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启动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在两办办公室,其他各工作组分别设在行政领导单位。
(十二)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如下:
总指挥:张伟令副院长
1、指挥部办公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2、震情监视和震害评估组
组长:孙建华陈昌富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余震监测、震情分析预报;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3、抢险救灾组
组长:孙建华 徐咏 陈昌富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校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扑灭火灾、排除各种险情、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
4、医疗卫生组
组长:李晓燕
主要职责:组建临时包扎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检查、监测水源和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调拨药品和医疗器械。
5、治安保卫组
组长:陈昌富
主要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打击哄抢物资、**财物等不法行为,保卫重要目标。
6、物资供应组
组长:孙建华
主要职责: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接收校内外援助,统筹安排。
7、生活安置组
组长:王苏
主要职责:设置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解决食物、饮水、穿、住等问题,发放救灾款物;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长:张生泉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宣传防震抗震救灾知识,安定民心;录制灾情和救灾资料。
四、临震应急反应具体步骤
(十三)临震应急是指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工作。当市政府发布我市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我院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临震应急措施如下:
1、由院办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并规定临震应急期的期限、区域、注意事项等。
2、同时成立“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单位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3、院办根据基建处建筑物抗震能力,发布避震通知,各院系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引到师生避震疏散。
4、后勤处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5、保卫处通知各院系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各单位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做好应急工作。
7、保卫处迅速调集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维护校园治安,密切注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8、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命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9、宣传部及时发布震情通报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指示,各院系部门配合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人心,保持学校安定。
10、灾后认真检查受灾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救灾,恢复供电,扶正倾倒的树木,清理杂物,修复损坏的建筑,及时统计地震对学校造成的损失,向校领导及教委通报。
11、保障措施:为保障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学校每年专管专项用于设备维护,物资准备,应急处置,人员值班,如遇灾情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领导根据情况处理。
五、责任追究
(十四)凡发现如下情况,视损害程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进行处理。
1、地震期间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而延误灾情未能及时处理的。
2、发生重大灾情时不能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指挥不力或推诿扯皮造成损失的。
3、玩忽职守,在救灾关头临阵脱逃的。
4、阻碍救灾工作,不听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5、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和问题,不处理、不上报,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6、挪用、**、**救险经费或物资的。
7、其他危害抗震救灾工作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值班电话:工作时间:保卫处62485962
双休日及节假日:6248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