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市政府45号令《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督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食堂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用油统一由市高校配货中心指定渠道采购,其它小包装花
生油、大豆油、橄榄油必须符合国家包装,有QS标识且落实食
用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二、食用油的统购、调拨、储存、加工等必须层层把关。食品生产加
工制作过程中必须配有专用油桶,并保持清洁,定期清洗。为防
止与非食用油桶相混淆,食用油桶应有明显标识,区分存放。
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老油必须配置专用油桶,区分标识以防混
放,油炸的食用油不得重复使用3次以上。超过3次的严格按废
油处理,由指定厨师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食堂每日三餐的餐厨垃圾由专人负责,倒入专用餐橱桶,并由专
业环卫单位进行每日清运处理。同时做好每日记录以备检查。严
禁个人进行清运活动。
五、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仓
库保管专职人员落实做好每日的台账制度,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
的事件发生。
部门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保管负责人
食堂餐厨垃圾清运负责人
废弃油处理专职人
上戏后保处膳食科
二O一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