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59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启动2017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推荐名额   

本次遴选各高校候选人限报1人。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推荐范围、条件以及《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附件1)组织评选推荐,每院、系限推荐1人。   

三、申报推荐程序   

1、3月1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通过向所在系、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填写(附件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附件3)《部门推荐意见表》和(附件4)《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将书面材料交至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王芳校内办公网邮箱。   

2、3月8日前,人事处审核候选人材料,教务处对候选人课堂教学效果提出评价意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   

3、3月15日前,校党政领导审定、校内公示、候选人上报市教委参加遴选。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   

(2)《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3)1份。   

(3)《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1份。   

(4)附件:推荐表中所填写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奖励证书以及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的论文、专著等各类证明材料,并编制目录。   

2、电子材料   

(1)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   

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3、《部门推荐意见表》   

4、《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