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92号)文件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本市高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启动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紧缺人才。选拔推荐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和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特别是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努力支持、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 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1. 院系、学术部门推荐。其中校学术委员会推荐范围为编制在职能部门(含编辑部、研究所)的双肩挑教师。
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须认真按照选拔范围和条件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201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学校推荐名额为1名。部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名,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推荐部门填写《部门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选登录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打印后须个人签字,同时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表,见附件)并打印。
请各部门于4月5日17:00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校内办公网人事处王芳邮箱。
2. 选拔评议。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并委托校学术委员会或由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推荐人选的专业成果、发展潜力和行业声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提交校党政联席会审定。
3. 校内公示。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4. 上报人选。学校推荐人选上报市教委参加遴选。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候选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情况登记表》由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个人表格填写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致电软件公司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2.能证明《情况登记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请勿装订),“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3.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表,见附件)1份;《部门推荐意见表》1份,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电子文件:
1.《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数据包,由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姓名•RPU”;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见附件)。
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因市教委今天中午刚下达通知,时间紧迫,望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人选推荐范围、条件,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推荐,以确保学校按时上报适合人选参加上级部门遴选。
附件:
1.《部门推荐意见表》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