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部门初试通过人选进行综合面试,经无记名投票,拟录用花蕾等三人为上海戏剧学院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拟进部门 | 拟聘岗位 | 姓名 | |
| 1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花 蕾 | |
| 2 | 舞蹈学院 | 青年舞团演员 | 王 帆 | |
| 3 | 财务处 | 会 计 | 万荟云 |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11日前向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62483078 电子邮箱:shxjxyjw@163.com
人 事 处
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