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部门初试、教务处教学能力复试通过人选进行综合面试,经无记名投票,拟录用史晶歆等三人为上海戏剧学院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拟进部门 | 拟聘岗位 | 姓 名 | |
1 | 表演系 | 身体训练教师 | 史晶歆 | |
2 | 审计室 | 工程审计主管 | 卢迪 | |
3 | 财务处 | 基建会计主管 | 陶春芳 |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6日前向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62483078 电子邮箱:shxjxyjw@163.com
人 事 处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