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部门初试通过人选进行综合面试,经无记名投票,拟录用王俊杰、夏帅为上海戏剧学院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拟进部门 | 拟录用岗位 |
| 1 | 王俊杰 | 男 | 学工部(处) | 戏曲学院专职辅导员 |
| 2 | 夏 帅 | 男 | 学工部(处) | 导演系专职辅导员 |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21日前向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62483078 电子邮箱:shxjxyjw@163.com
人 事 处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