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部门:表演系 岗位名称:声音训练教师 招聘人数: 1 岗位职责: 1、遵守《教师法》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承担声音训练教学工作; 3、完成声音训练相关研究工作; 4、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岗位要求: 1、国内著名专业院校(或欧美著名专业院校)学习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声音训练专业学习和实践经历; 3、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和阅读能力; 4、有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 应聘截止日期: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