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部门:表演系
岗位名称:语言训练教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
1、遵守《教师法》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承担语言训练教学工作;
3、完成语言训练相关研究工作;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岗位要求:
1、国内著名专业院校(或欧美著名专业院校)学习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戏剧(影视)表、导演学习和实践经历;
3、有台词方面教学经历;
4、有“声音开发与创造”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和阅读能力;
6、有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7、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8、专业条件优异者可以突破以上有些具体规定。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应聘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