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2016年7月7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7-07浏览次数:29

招聘部门:表演系

岗位名称:语言训练教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

1、遵守《教师法》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承担语言训练教学工作;

3、完成语言训练相关研究工作;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岗位要求:

1、国内著名专业院校(或欧美著名专业院校)学习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戏剧(影视)表、导演学习和实践经历;

3、有台词方面教学经历;

4、有“声音开发与创造”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和阅读能力;

6、有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7、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8、专业条件优异者可以突破以上有些具体规定。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应聘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