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59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15〕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启动2015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以下简称“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教学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8-201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中组部2015年计划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遴选支持100名“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

  本次遴选教育部分配给上海市共计5个推荐名额(其中高等学校教师占60%左右,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占40%左右)。市教委要求各有关高校每校最多报1人。故我校此次上报名额限1名。请各系、部、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选推荐,每院、系限报1人。

  三、申报推荐程序

  1、6月28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通过向所在系、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填写《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部门推荐意见表》和《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将书面材料交至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王芳校内办公网邮箱。

  2、6月30日前,人事处审核候选人材料,教务处对候选人课堂教学效果提出评价意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

  3、7月2日,校党政领导审定、校内公示、候选人上报市教委参加遴选。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5份。

  (2)《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各1份。

  (3)附件:推荐表中所填写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奖励证书以及2015年3月30日前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的论文、专著等各类证明材料,并编制目录。

2、电子材料

(1)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2)《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1-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doc

附件2-部门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人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