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文艺人才基金2015年第一期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21浏览次数:61

各系(部、二级学院)、戏校、舞校:  

  根据上海文艺人才基金会关于上海文艺人才基金2015年第一期奖励类项目申报受理的工作安排,我校现开展此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上海文艺人才基金实施办法(2015年上半年版)》(附件)中有关申报条件的我校在岗在编的教师。  

2、申报步骤:  

 (1)即日起请登陆“上海文化发展基金”网站:http://www.shcdf.org/

 (2)“项目资助”栏目下点击“项目申报”,填写用户名:shanghaixijuxueyuan 密码:62487707;

 (3)登录申报系统后,“当届申报”栏目下点击“填写申请表”,点击“上海文艺人才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表”下选择自己要申报的类别,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应附件: 申报优秀文艺人才奖填写《上海优秀文艺人才奖励申请表》; 申报奖教金填写《上海艺术人才奖教金申请表》。

 (4)填写完成后,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点击表格上方的“表格导出”,行成申报表word文档,用A4纸打印后,连同获奖及成果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所在部门;  

 (5)请各部门于3月23前,将申报表(一式十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即可),获奖及成果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人事处。  

3、注意事项:  

 (1)已获得过上海文艺人才基金优秀文艺人才奖和奖教金的老师不再重复奖励,故请勿重复申报。

 (2)申报成果及曾获荣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无,则视所申报事项无效。

 (3)请注意时间节点,逾期申报将无法受理。


附件:上海文艺人才基金实施办法(2015年上半年版).docx



人事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