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媒体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够进行相关的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专业分为:纪录片、栏目策划、现场导播、游戏编导四个专业方向。
培养要求:致力于建设有艺术特色、上戏特色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秉承我校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动手能力的教学传统,培养具有相当高的艺术素质、相对较厚的知识文化积累、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又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的编导人才。需要学生了解广播电视艺术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电视栏目、纪录片、文艺晚会、影视剧、游戏等方面的创作规律和制作技术。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文化政策;自觉履行建设先进文化的社会职责。
2、系统地掌握影视制作专业的基础理论与技巧。
3、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审美感觉、较新的创造思维、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
4、能够独立开展开拓性的艺术创作工作,并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5、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实习与实践环节包括: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阶段性实践教学(短片创作)。影片观摩训练、写作训练、学期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纪录片创作、栏目策划、现场导播、游戏制作等)、联合实习(参与电视台业界电视策划制作的实务工作)、社会实践及毕业实习等。
(一) 学校组织:入学教育、军训(国防军事教育)、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
(二) 院系组织:
1、社会实践。即本专业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包括与专业有关的各类比赛、志愿者活动、外出调研、下基层演出和服务等,根据获奖证书、有关单位证明和学生实践、调研报告给予学分,第4、5、6、7学期,每项社会艺术实践学分为1学分。
2、校内实践。即校内实习、演出或展示。第3、4、5、6学期,每次学分为1学分。
3、艺术观摩。即学生课外指定观摩演出、电影、电视节目和展览或重要展事,根据观摩笔记或参观报告给予学分,20次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