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方案(2014).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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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培养目标:主持艺术是一门依托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艺术。它是传播的艺术、沟通的艺术,是边缘的艺术、是电子媒介时代的视听艺术。它是一个集社会表演学(影视戏剧)、语言应用学、嗓音美学、节目文本创作艺术以及多学科交叉的边缘性学科,也是一个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所以,本专业主要培养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等行业中具有传播与沟通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的传播艺术人才。

具体要求:主持教育的属性应该是传播性。由于主持人与受众的交往已经构成了伦理关系,并承担着传播的道德责任。所以主持人的职业教育应该是以人际交往艺术为主线的社会角色教育,除了艺术技能课外还必须学习社会表演学、传播学、艺术学、语言应用学、影视与戏剧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接受各种演播形态中的“半文本的、无文本的”即兴当众的口语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在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口语传播的话语沟通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地掌握影视制作专业的基础理论与技巧。

2、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审美感觉、较新的创造思维、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

3、能够独立开展开拓性的艺术创作工作,并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4、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7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一)学校组织:一是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

(二)院系组织:

1、社会实践。即本专业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包括与专业有关的各类比赛、志愿者活动、外出调研、下基层演出和服务等,根据获奖证书、有关单位证明和学生实践、调研报告给予学分,第4567学期,每项社会艺术实践学分为1学分。

2、校内实践。即校内实习、演出或展示。第3456学期,每次学分为1学分。

3、艺术观摩。即学生课外指定观摩演出、电影、电视节目和展览或重要展事,根据观摩笔记或参观报告给予学分,20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