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舞-方案(2014定稿).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205

(2006年起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国标舞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造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从事国际标准舞的表演、竞赛、德才兼备的国标舞表演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高的国际标准舞表演技巧和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较强的审美感觉、较强的创新思维。

2、了解掌握国标舞各舞种的技法、风格、音乐特色,并具有一定的编排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业英语原文的技术用语,具有高雅的艺术气质、俊美的形体及健康的体魄。

3、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二级标准水平的考试。

4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将采取本专业老师与国内外专家教授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艺术水平。


  1. 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课程设置详见教学计划表及附表。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97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 实习与实践环节

()学校组织:军训、毕业演出和毕业论文。

(二)院系组织:

1、艺术观摩:根据学生课外展览或重要观摩演出等20次,给予2学分。

2、校内实践:即本专业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包括与专业有关的各类比赛、志愿者活动、外出调研、下基层演出和服务等,根据获奖证书、有关单位证明和学生实践、调研报告给予学分,社会实践学分为4学分。每学年2次,每次学分为0.5学分,共4学年。

3、社会实践: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组织学生在专业岗位上进行实习,参加艺术创作的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环节,了解实际工作过程,学会与其他艺术创作人员的合作,为毕业创作和毕业总结的写作做实践性准备。时间为四年级下学期初,时间为2个月。根据学生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给予学分,学分为4学分。

4、毕业演出: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经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最终呈现一台师生共同创作设计的毕业作品。给予6学分。

5、毕业论文:结合四年本科教学计划,在毕业前夕完成一篇毕业论文。给予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