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方案(2014定稿).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116

(2004年起执行)




表演(木偶)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木偶艺术是国际性剧种。本专业是具有传统文化精神内涵、新兴成长空间的艺术专业。培养传承与创新兼备的木偶表演以及相关创作研究的艺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地掌握木偶表演艺术的基本技能与理论,有较高的综合文化艺术修养、较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思维;能运用木偶塑造木偶剧舞台人物形象及独立完成木偶剧的各项相关工作。具有从事本专业创作演出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课程设置详见教学计划及附表。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71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一)学校组织: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

(二)院系组织:

1社会实践: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性宣传、教育演出活动,11学分,共4次。

2校内实践:指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剧目的校内彩排和演出,和参加创作剧目的排练与演出。校内彩排和演出10.5学分,共6次。创作剧目的排练与演出10.5学分,共2次。

3艺术观摩: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内外演出观摩活动,10.1学分,共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