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音-方案(2014版).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82

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戏曲音乐专业培养方案

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艺术创造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从事戏曲音乐各类乐器伴奏、演奏的专门人才。

1.本专业学生应热爱戏曲音乐事业,愿意为之奋斗而付出自己的努力,把传

承戏曲与民族音乐,弘扬民族的音乐文化作为自己的崇高事业。

2.学生应具有较系统的我国戏曲音乐、民族音乐历史和音乐理论知识,掌握各类乐器规范的演奏方法,掌握一定的流派演唱风格及伴奏技巧,有较强的舞台演出能力。

3.拥有较高的艺术文化素养,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二级标准水平的考试。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62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1)社会实践:4学分,贯穿1—8学期,每次0.5学分。

2)校内实践:4学分,7—8学期,每场新戏演出2学分。

3)艺术观摩:2学分,贯穿1—8学期,共20次,每次0.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