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富有创新精神,掌握不同音乐类别、体裁的创作与制作,适应戏剧、戏曲、舞蹈等表演艺术团体,影视、声像、传媒、教育等机构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强的传统音乐与戏曲音乐创作的独立能力。
2、通过学习与实践操作,能将作曲技法与数字化制作技术相结合。
3、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审美判断力与思辨性,了解并把握当代音乐领域总体趋势,自觉培养符合时代发展的艺术创新思维。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前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三级标准水平的考试。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
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9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一)学校组织: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
(二)院系组织:
1、完成专业规定课目并参与学院其它院系、专业各类剧目的音乐创作、编曲与制作实践;
2、相关文艺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单位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及毕业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