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次数:32

 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4号)文件精神,本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共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具体资助额度如下:
1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性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
、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1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该平台开放时间截止到2016229日。

四、申报材料

请每位申报者于201631日(周一)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

2、所申报课题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5套。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内网科研处唐瑞或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6118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4 号).docx

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