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40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22号)文件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中。

一、指导思想

学校艺术科研项目,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为重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实施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加强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人文和艺术素养,为提高学校艺术科研水平和艺术工作质量服务。

二、项目设置

学校艺术科研项目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该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大类。具体如下:

1、招标项目。该类项目由市教委指定名称和研究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研究周期一般为2至3年(具体时间另定),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重点项目。该类项目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对本市乃至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全市范围内,拟设立重点项目10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3、一般项目。该类项目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亟需破解的问题。全市范围内,拟设立一般项目40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青年项目。该类项目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全市范围内,拟设立青年项目50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者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已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

三、申报要求

1、本次学校艺术科研项目,我校申报无名额限制,但请申报者注意把握申报时间。

2、申报者可根据市教委提供的项目指南或指定的项目名称进行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另选题目。

3、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本类其他项目的申报。

四、提交材料

1、敬请申报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4:30分之前将材料交至科研处,以便开展评议:

(1)《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上海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纸质版,一份四份。

(2)《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上海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唐瑞校内OA邮箱或者shangxikyc@163.com。

2、2015年5月29日上午,请我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3、2015年5月29日下午,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教育评估院。

科 研 处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22号).doc

附件2 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 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2015年度项目指南.doc

附件4 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5 上海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