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5-01-20浏览次数:45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课题类别

本次专项任务项目共分为三大类,各类资助额度及申报名额具体如下: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

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

一类课题、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记空泛。

一类课题、二类课题、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我校每类课题最多可申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本专项。

4、连续2年(2013年、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工作安排

因本项目申报有名额限制,我处将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结合我校申报名额,届时将请校学术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申报项目。

1、请各位申报者于2015年3月4日(周三)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或科研处唐瑞OA内网。

2、2015年3月6日,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

3、2015年3月9日,候选人员网上上传表格。

 

科 研 处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号).doc

附件2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doc

附件3 2015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