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基础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坚持牢牢把握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牢牢把握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学校中心工作中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
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的总要求,二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员行政负责人同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非党员行政负责人要支持和配合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副书记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和其他党务工作者对本人承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进一步强化二级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明确二级院系党组织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党政沟通协调、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探索二级院系党政“一把手”双向交叉任职机制。
学校实行二级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对履行责任不力、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长期薄弱的,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二、优化基层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原则设置党支部,优化“支部生态圈”。二级党组织要主动适应新时期学校教学、科研、创作演出和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党员队伍的新变化,以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党员参加党内活动、有利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的原则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可结合实际需要,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创作演出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设立党支部;外出实习、出国访学或执行工作任务等的团组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时间在3 个月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支部。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进一步发挥二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创作演出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原则,坚持和完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功能
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做到更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五、实现好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世界一流的专业艺术院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引导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工党支部要聚焦学校发展重点、难点,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在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党政机关党支部要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意识和水平,促进各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学生党支部要强化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引领大学生爱党爱国、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离退休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做到理想常在,思想常新,充分发挥政治、智力、实践经验丰富等优势,力所能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余热。
六、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督促指导党支部按期换届;各院系党政领导带头讲政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党课或形势政策课。
各二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举措对党支部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要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班子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要限期整顿转化。
七、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推进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贴近师生思想实际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党支部活动的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扩大党员参与面、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以主题党日、党支部创新立项、精彩党支部活动案例评选、精彩党课等为抓手,引领、激励和支持党支部改进活动内容和形式。实施党建品牌引领工程,打造好的基层党建生态,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建设,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拓展党建工作阵地。强化社会实践育人,鼓励并支持党支部组织师生党员参加社会实践,了解体验国情民情。
八、配齐建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
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要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党务工作队伍,推进专职党务工作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选聘学校的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从事党务工作,提升党务工作队伍实力。
探索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激励保障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完善有利于专职党务工作者专心党务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的政策保障;加强对党务工作队伍培训,学校党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
九、实施党员发展质量工程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特别是严把政治关口。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点做好新时期高校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强化党员发展“五项”制度(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失误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二级党组织对党员发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管与审核,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创新载体,重视在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构建完善“全过程、系统性、整体性”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建立有利于流动党员开展党组织生活的制度。
十、深化高校党建研究
紧密围绕中央部署,结合高校特点和学校具体实际,着眼于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高校党建理论前沿问题,着眼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解决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丰富和深化党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为学校党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十一、保障学习时间及经费
各基层党组织要协调安排好专门时间用于党组织活动。基层党建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额度为每位党员每年不少于2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严格规范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各院系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党建配套经费,加大对党支部活动支持力度。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全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院系、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具体抓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果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奖惩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定期召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例会和经验交流与研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十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