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720

关于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我院实际情况,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在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于318日至30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程序和步骤

各党支部就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查摆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党支部的问题清单,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党员在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础上组织学习、深入谈心,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自我鉴定,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鉴定表》(附件1)。

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形成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可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提出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教学、科研一线的党支部要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发挥党员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带头作用;机关职能部门党支部要与转变工作作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相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学生党员要在增强党员意识、服务身边同学、争做成才标兵中发挥带头作用;离退休党员以开展学习、交流思想为主。每名党员都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谈心谈话中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附件2、附件3)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结果(附件4)由支委会统计后连同此项工作的案例或工作汇报331日前报组织部。已参加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不重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参加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局级干部,指导联系点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不重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测评。

党支部形成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请记录于《党支部工作记录本(2015年度)》(请至组织部领取)。

评议结果的反馈和处理。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二、关于部分特殊情况的处理。对离退休党员,应按照简便易行的方法组织学习教育。对长期外出学习、工作的党员,可在其回到本单位工作后,纳入年度民主评议一并进行。对因病因故请假的党员,未能及时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应当组织补课。

三、关于政策界限的把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党支部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组织鉴定表.doc

附件2: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表.doc

附件3:党员民主测评表(党员互评用).doc

附件4: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党支部填写).doc

组织部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