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规程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26浏览次数:622

(修订稿草案)

为了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和实践新世纪艺术教育的思想理念,实现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学校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专业精英人才,实现“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办学目标,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文件,特修订本教学管理规程。

一、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建设

1、健全教学工作校级领导体制。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文件要求,学校的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要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2、建立校、院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健全二级教学管理机构。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学的二级管理制度和机构,包括校、院系两级的教学工作委员会。

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富有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教务处、学生处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讨论制定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讨论审议学校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和教材出版的年度计划,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并将结果报党委会审议。

院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系负责人、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讨论制定院系(部)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讨论审议院系(部)的课程改革和教材出版的年度计划,并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3、加强教研室等教学基层组织建设。

教研室是各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要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要在开学、期中、期末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汇报,主要教学问题的讨论,教学改革的研究;要组织教师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写作和归档。在部分专业探索建立工作室教学体制。加强实验室建设和教学管理。

4、加强教务处的管理队伍建设。

教务处是进行教学日常管理的核心机构,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人员素质的提升,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抓手,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完善教务处内部的机构设置,健全教务处的教学管理功能,提高管理质量。

5、加强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

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学校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的实施机构,负责制定上海戏剧学院教学督导的各项制度;参加学校重大教学问题的研究;负责组建全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形成教学质量保障网;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报告、建议和处理意见,以改进教学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各院系、部组建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并进行宏观管理;

二、培养方案和计划管理

1.组织程序:

建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培养方案和计划的管理工作,主持教学会议,讨论决定有关的指导思想、规划及重大改革举措。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培养方案和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组织管理的指挥中心、协调中心和信息中心,是培养方案和计划组织管理系统中的主要职能部门。

各院系(部)分管教学的有关领导组织专业教师具体研究培养方案和计划中的重大问题,向校长办公会议和教学工作会议提出有关的决策建议。

各院系(部)主管教学的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培养方案和计划。

各院系(部)的教学秘书和教务员负责处理培养方案和计划实施的日常管理。

教研室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培养方案和计划,组织教学试点,反馈实施意见和提出调整建议。

2.制定实施:

教务处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提出学校制定培养方案和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各院系(部)主持制定培养方案和计划,并报教务处、主管校长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培养方案和计划经审定后,由教务处下发各院系(部)执行。

审定后的培养方案和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维护其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得随意改动,如确实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三、教学研究和基本建设管理

1.专业建设

各院系()在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申请并提交专业建设规划,经教务处初审后,送主管校长复审,再经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再由教务处和相关院系(部)实施专业建设,同时,将校长办公会议的审定结果上报备案,并通报学校有关部处。

新专业的设置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审批通过。

各院系(部)向教务处提出专业设置或专业调整申请时,要提交书面材料,其内容为: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他有关情况;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计划、专业主干课程简介;其他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2.课程建设

根据学校的课程建设规划,各院系(部)组织教研室提出申请,由各院系(部)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建设申请书,再经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遴选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和上报的市属课程建设项目。

市属课程建设项目待批复后由各院系(部)负责实施,由教务处请有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组认真填写“课程建设情况表”,撰写“自评报告”。课程建设结束时,同样要填写“课程建设情况表”,撰写“自评报告”,并请校外专家组进行验收。

学校应适时进行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并积极推荐申报更高一级的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完整的教学文件、配套的教材及参考资料、科学的教学方法、科学的考核方法与制度、教学网络视频的制作、师资队伍建设等。

3.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工作主要是教材编写和教材使用,教材编写的主要内容是讲义的编写付印和教材的编写出版。

讲义的编写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各院系(部)审定,报教务处备案。教材的编写出版立项,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各院系(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复核,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送主管校长核准,立项。

在已经审定核准的教材中,教务处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市级、部级出版资助教材立项,其余作为校级出版资助立项。

按立项教材的编写出版计划,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总结,按时结题、落实出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教材使用的主要内容是推荐使用优秀教材和做好教材的供应工作,同时及时掌握库存信息,防止教材的积压和浪费。

4.管理制度建设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教学基本文件建设和主要的工作制度建设两大方面。

教学基本文件建设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程表、成绩表以及学期教学总结等方面。

学期教学总结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负责完成。

教学工作制度建设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学生守则、考试制度等。

四、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大纲的制定

依据学校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各院系(部)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教学大纲。

教研室进行讨论和修改,各院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审定,交教务处审定备案后施行。

2.课堂教学管理

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各学期的教学运行表和各专业学期课程安排表。

由各院系(部)的教研室确定任课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按照教务部门提供的课程表确定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在执行过程中,教务部门或教学监控部门组织相应的听课评议、学生测评及期中检查。

考核和评定学生成绩,并根据学生考核成绩进行情况分析。

3.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等。

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计划,严格考核。

实践教学必要时可以单独设课,也可在相关课程内统一安排。

实践性教学的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教学实习与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管理的暂行规定》。

四年级毕业阶段的毕业演出、毕业创作不包括在内。

4.毕业论文(演出、设计、创作、展示)的管理

在培养方案和计划实施的最后阶段,应落实毕业论文(演出、设计、创作、展示)的安排,下达毕业论文(演出、设计、创作、展示)任务书,各相关部门应做好毕业论文(演出、设计、创作、展示)的准备工作。

开始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过程中,应进行中期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最后在毕业答辩基础上进行成绩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有关毕业论文(演出、设计、创作、展示)的具体管理措施见《上海戏剧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上海戏剧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统一格式规定》等。

5.日常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制定并执行教学计划运行表、课程表、学生考勤表。

开展开学检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查。

处理学生学籍变更、了解教学信息、控制教学秩序和进度、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

6.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有关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见《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7.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管理包括:教学文件管理、教务档案管理、学生学习档案管理等。

教务处及各院、系、部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每年的档案经分类归档后交院档案管理部门,一学年归档一次。学生的学习档案,每毕业一届学生归档一次。

五、教学质量与评价管理

1.招生质量管理

招生质量管理包括计划管理、宣传管理、录取管理和命题、考试、评卷管理。

每年根据国家和上海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招生计划。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学院的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咨询活动,让考生充分了解学院的情况。

录取考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要确定命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考试、评卷管理办法。

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见《专业考试规程》、《招生章程》、《招生监考人员须知》和《招生试场规则》等。

2.教学过程质量管理

完善教学文件。

建立教学工作规范。

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建立督导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3.考试质量管理

根据已经制定的考场规则和监考教师职责,进行考前动员和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监考教师应向学生选读考场规则,教务与学生管理部门应组织巡考。

对考试中出现的作弊等违纪行为要按照学生守则严肃处理。

试卷的印刷、保管应有专门规定。

有关考场的具体规范见《考场规则》。

六、教学支持系统的使用调度与管理

1.原则

保证精品、重点课程,兼顾一般课程

保证本专科教学需要,兼顾成人教育、进修生教学需要

保证国家计划生培养需要,兼顾计划外学生培养需要

保证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2.分类管理的办法

公共课、理论课教室:

按课程需要,教务处统一安排,综合办统一管理

专业教室:

以院系管理为主,严格按课程排课计划使用,保证各院、系、部的专业教学正常运行。

主管院系的专业教室空置,其它院系有临时急需,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实验室:

由各院系全权负责管理,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提高科研、创作任务所需的使用率。

计算机教室:

由课程主管部门派专人管理,确保应用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的正常运行。

教学演出场地:

主要用于教学实习大戏、毕业大戏的排练演出,由教务处根据需要制定计划,安排落实,综合管理办教学服务中心或演艺中心按计划进行管理。

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在教学中需要主动了解教学需要,积极配合本科教学,可以有意识的开展图书导读活动,开设图书检索课程。

远程教学系统:

学校的远程教学系统已经实现了三校区的联通,学校将进一步将校园网作为教学媒体,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将网络作为教学管理的辅助手段,逐步推出学生选课、学生评教等管理项目。

七、逐步推进教学工作二级管理

随着学校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校将逐步推进教学工作的二级管理,进行教学管理的探索和创新,将在今后陆续出台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