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修订
教学巡查是教学检查监督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并掌握教学空间的使用情况。现改进原来单一随机的巡课办法,试行上海戏剧学院教学巡查制度。
一、教学巡查制的分工与责任
教学巡查制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归口负责,各系(学院)、部配合负责实施。
1,校长对教务处、系(学院)、部两级的教学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教务处作为教学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院面上的日常行课情况的巡查,重点是院选修课的教学状况以及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协调处理行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3,系(学院)是各专业教学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本系(学院)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专业理论课)、系(学院)选修课的教学巡查,处理教学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共教学部负责政治、外语、体育等公共课程的教学巡查。
二、教学巡查的要求
1,教学巡查工作的形式,各系(学院)、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全面普查的形式进行。
2,各巡查单位对巡查结果要作好认真记录,汇总统计,对教学巡查中发现的擅自调课、停课、随意放课的非正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做好明确记录,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全校性汇总统计,上报校长。
3,凡需停课、换课的,在必须落实好补课措施的情况下,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经教务一科复审通过才能进行。经查实,未经批准擅自缺课,在公布后,又不按期(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的,将交由人事处按“上海戏剧学院教师规范”处理。
三、教务处的巡查暂行办法
1,目前,我院办学层次与规模逐步扩大,教学资源日显紧缺,为全面准确了解教学课表的执行情况和调查资源使用情况,做好迎接评估的基础准备工作,教务处在05-06学年第一学期采用全面普查形式进行教学巡查。
2,巡课范围是本专科教学的所有场所,每周5天,派专人轮流负责进行全面巡查。在《巡课记录表》中,巡查人员将如实记录各教学场地的使用情况,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非正常情况向系(学院)、部发出查询单,由系(学院)、部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教务处复核汇总后,定期将巡查情况予以公布。
莲花路校区参照以上要求执行教学巡查制。
教务处
附件:
巡课记录表反馈说明
自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起,我院实行分层巡课制,教务处就本处进行的巡课结果向全院通报,对部分缺课原因不详的课程,请各系(学院)、部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如果在一周内(五个工作日)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信息,该课将作为“擅自停课、换课、缺课”处理。
情况 | 代码 |
正常使用 | A1 |
正常空置 | |
调换至它教室 | B1 |
由它教室或时间换来 | B2 |
与它教室互换 | B3 |
合并到它教室 | B4 |
分小组行课 | B5 |
教师带队外出实践考察学习 | C1 |
学生自习或查阅材料 | C2 |
教师因公请假停课 | D1 |
教师因公请假后补课 | D2 |
因学生演出活动停课 | E1 |
因学生演出活动补课 | E2 |
教师因私请假停课 | |
教师因私请假后补课 | |
缺课原因不详 | ? |
擅自停课、换课、缺课 |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