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上戏委发【2018】6号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9-02-02浏览次数:235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上戏委发〔20186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实 施 方 案


各党总支(支部),各院(系)、部、处、室、戏校、舞校: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新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本市有关《实施办法》,学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新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本市有关《实施办法》,构建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坚持问题导向。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支部)、各院系、各职能部门、附属学校负责人,每学期根据工作重点以及师生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刻解决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不能够立刻解决的,要深入加以研究,积极创设条件推动解决。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深入联系院系不少于2次。

2、实行轻车简从。校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根据调研主题需要确定相关人员,与调研活动等无关人员不得随行陪同。

3、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校领导联系二级院系、联系高层次人才、与师生谈心谈话、调研听课等制度,创新校领导联系基层和师生的方式,拓宽联系渠道,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充分运用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每学期深入教育教学一线了解实情、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多与教学一线师生员工接触交流,多倾听师生员工的呼声,及时了解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实。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数量。严格各类会议审批程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通过开短会、开小会解决的事项,坚决不开长会大会,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召开。原则上不得举办与学校业务无关的仪式和活动。对学校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要从严把握,做到精简务实高效。

5、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的规模和规格,属于职能部门内部事项的会议,不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属于校领导分管领域事项、不涉及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的会议,不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出席。

6、改进会风会纪。一般工作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一律不摆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减少陪会人员、与会随员和工作人员;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关于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借举办会议、考察学习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等。

7、厉行精简节约。会议经费按学校财务部门规定列支。各类会议一律不制作、不发放文件包、纪念品等。用餐形式一般为工作餐,一律不得饮酒。

三、切实改进文风

8、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发文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校级层面发文由党院办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印发文件、函件等,一般须经主要领导签发;特殊情况下,根据书记、院长授权由分管校领导签发。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已做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标注公开发布的,一律不得翻印、转发,减少层层发文;转发上级文件,要结合学校实际,防止照抄照搬。

9、推进无纸办公。全面推广OA网络办公系统,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材料(需要存档备查的文件材料除外)。持续提高OA网络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用网络传送、共享电子文档。

10、注重质量实效。学校公开发文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紧扣主题,贴近实际,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练,能发短文件不发长文件。除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按照要求或实际需要编发简报外,其他活动一律不发。

四、规范新闻报道

11、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坚持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多宣传学校发展战略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鲜活实践,多宣传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展成效,多宣传教学一线师生的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对一般性会议、活动只作简短报道,

配发照片。除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外,一般不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五、规范考察活动

12、规范学习考察。严格执行学校外出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坚持就近原则,精心组织,重在实效。外出学习考察人员以专业人员为主,无关人员不得参加;严格按照《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要求,不得举办或参加安排在风景名胜区的各种培训班;学习考察期间,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出差不得携带配偶及子女。

六、严格出国(境)管理

13、严格因公出访管理。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按规定办理出访手续,原则上不批准计划外出访,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或考察性出访,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出访,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按照出访任务做好活动安排。严控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出访经费开支标准,严禁向下属单位摊派出访经费,严禁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出访人员归国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归还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国际交流中心统一保管。       

14、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坚持“一事一批、次次报批”的原则,按照《上海戏剧学院中层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因故需延长在国(境)外期限的,应在批准的出国(境)期限内向学校和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中层干部及特定人员,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处级以上领导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规定上交上级有关部门。

七、严格公务接待

15、执行接待规定。按照《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上海戏剧学院财务报销指南》中有关“公务接待费”相关规定,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教工食堂,并按规定标准执行,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公款私请。特殊情况需在食堂外安排的,由对口处室提出申请,党院办统一安排,接待一律不安排烟酒。

16、严格外事接待。外事接待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备案等工作,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涉外的宴请等按标准执行,陪同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尽量精简。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八、厉行勤俭节约

17、严格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认真执行《上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意见》和《上海戏剧学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经费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有序使用。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公务活动,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由党院办统一协调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需在党院办进行登记备案,并由党院办统一调配,由车队负责具体落实。学校将对公务车辆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回校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因工作需要外,车辆全部封存停驶。加强公务用车各项台帐管理,严格杜绝公车私用和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现象。

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学校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禁超标配置、使用办公用房。学校办公用房实行定期巡检考核制度,办公用房专项巡检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

18、倡导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办公用品和耗材相关规定,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纸张使用效率。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不得使用贺卡式邀请函。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横幅、标语、海报管理,倡导绿色环保节约。提倡利用电子设备、网络、媒体发布活动公告或开展活动宣传。严格执行节水、节电、节油等各项节能指标,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下班时间应及时关闭电气设备。

九、严守廉洁纪律

19、严控公务消费。严格执行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规定,严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等;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在各类会议期间或培训学习期间相互请吃、吃请。严格控制交通费用,学院教职工出差,应当选择经济便捷高效的出行方式。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住宿一般安排相应标准宾馆。各院系、职能部门、附属学校不得使用公款到合作单位开展各类礼节性走访、拜访活动,不得向其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学校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各类公款宴请。

20、严格纪律约束。严禁在职务升迁、工作调动期间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用公款支付与履职无关、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办公室装修等;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私宅就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婚庆活动要事前申报,丧葬事宜要事后报告。除学校党委统一决定外,学校领导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等。

21、注重社会形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等;不得信教和参加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教势力等妨碍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实施或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得参与邪教组织及相关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不得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不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十、加强督促检查

22、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党委、纪委和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定期或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深入调研分析学校“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相应办法和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视情追究所在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问责常态化。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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