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类(一本)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6-05-12浏览次数:10

                               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上海戏剧学院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类专业本科学生20名:

二、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高考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三、录取:
全国高考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材料情况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投档数与分省计划数的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总成绩同分,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四、注 意 事 项

1、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交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3、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4、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5、学校联系方式:
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校网页: www.sta.edu.cn 招生办:E-mail: shxj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838、62(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7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上海戏剧学院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