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9年“奥中艺术家交流互换创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118

各系(部、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拓展他们对外交流、创作的空间,根据学校与奥中文化交流促进会开展的“奥中艺术家交流互换创作工作室”合作项目计划,现组织开展2019年本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参与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者优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适应国外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3、在学校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4、已获留基委访学或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外访学项目资助,有下列情况的不在此次项目申报之列:项目尚未成行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结项间隔未满三年的。

戏曲、舞蹈专业教师在职称或学历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至少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二、选派名额、时间

本项目学校今年选派名额为2名教师赴奥地利访问,访问时间为201910-12月。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上海戏剧学院与奥中文化交流促进会合作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至所在部门。

2、部门推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各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派出意见。申报人为副处级以上管理干部者需经组织部审批。相关部门请于322日前将推荐者申请表及其所填成果、实绩、奖项及英语水平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事处。

3、校内评审。人事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进行评议,择优推荐人选。

4、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确定拟派出教师名单

5、校内公示。校内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资助方式

1、奥中文化交流促进会将为派出教师提供奥地利维也纳市区住宿房间1/可以上网。同时,奥地利教育艺术文化部将提供访学期间生活补贴总计1200欧元/人,以及参观博物馆、图书馆证明(凭证明可免费或打折)。

2、往返国际旅费由教师本人承担。


五、派出与管理

1、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均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关规定,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派出教师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研修协议书》。

2、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须自行办理因私出访手续,护照、签证等费用均由教师本人承担。同时,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须参加在外医疗、人身及财产保险,在外医疗保险由教师本人抵达奥地利后根据该国的要求购买,人身、财产保险由教师本人在国内选择适当的险种参加保险,上述费用均由教师本人承担。

3、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财政工资、上海市岗位津贴、年终奖等照常发放,工作量津贴及与考勤挂钩的其他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4、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派出期间应自觉接受中国驻奥地利领事馆的管理。


六、考核

派往奥地利访问的教师应按照项目要求提交英文总结,同时学成回国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人事处递交出国访问书面总结报告和有关创作成果。

  


附件:《上海戏剧学院与奥中文化交流促进会合作项目申请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