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关于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发布者:产业办发布时间:2014-06-27浏览次数:672


上海戏剧学院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戏剧学院校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批复》(沪教委国资【200661号)及国资委关于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已完成校办企业清产核资的主体工作,并由上海沪港金茂会计事务所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现将有关清产核资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2006531日。

(二)清产核资范围:按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及上海戏剧学院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我校投资兴办的全资以及控股的经营性企业共五家,具体有:

学院投资的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发展总公司;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投资的上海舞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舞校百货商店;以及下属企业投资的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创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三)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情况

1、成立上海戏剧学院校办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确定清产核资时间、范围、内容及具体工作安排。

我校成立了以主持工作副院长韩生同志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学校产业、国资、财务、纪监审办等处室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于2006626日制定清产核资工作计划,确定校办企业清产核资的基准日为2006531日,规定我校所属具有独立核算并能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各级校办企业均须参加清产核资工作;于2006629日召开了所有校办企业关于校企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的动员大会,并就资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研究。下发了《关于对校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2、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培训。

为搞好清产核资工作,我校于2006629日专门举办了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培训,邀请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的主管人员对所属校办企业的主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清产核资培训,具体讲解了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办法及清产核资报表编制等。

3、认真做好帐务清理及资产清查工作。

我校所属校办企业以2006531日为基准日,对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以及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其中,流动资产清查核实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短期投资和存货等;固定资产清查了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长期投资的清查主要包括企业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资产的各种形式投资;无形资产清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等;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负债清查各项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清查包括各种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及应付福利费等;长期负债清查包括各种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清查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末分配利润等。在清查过程中核实企业的设立证书、各项实物资产的权属证书等。

4、开展清产核资损失取证与损益认定工作。公司在进行帐务清理、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与资金挂帐,按照《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作好其有关证明的取证与证据甄别工作,鉴别各项证明材料的可靠性与合理性,认真、细致作好各项资产损益的认定工作。

5、建立并完善帐销案存制度。我校要求各企业对形成的坏账损失按内容进行分类,由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跟踪,力求查处责任人,坏账原因,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帐销案存,严肃处理责任人落到实处。

6、汇总编制《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在清产核资各类工作的基础上,对所获得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汇总与分析,分别编制清产核资情况表与清产核资损失挂帐明细表。

7、修订完善各校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求所属校办企业认真分析其在清产核资与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8、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与线索。

二、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一)企业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附汇总表)

本次清产核资清查出的资产净损失0.288105万元。其中:资产损失0.288105万元,无负债损失。

资产损失中流动资产损失0.04666万元,其中:存货盘亏和损毁报废损失0.04666万元;无坏账损失;无其他损失;无待处理损失。

固定资产损失0.241445万元,为毁损损失。

无长期投资损失。

(二)企业清查出的不良资产情况

本次清产核资过程中未发现不良资产。

(三)企业申报核销损失的处理预案

经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的清查出的资产损失金额为0.288105万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0万元

三、学院对企业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一)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

1、关于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发展总公司:

公司存货盘亏466.60元,固定资产报废2414.45元,做资产减值帐务处理。

处理意见:企业应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于盘亏或无使用价值的实物资产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2、关于上海舞校实业有限公司:

1)对上海世纪创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实投资20万元。

处理意见:股权转让给上海戏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对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的不实投资。

处理意见:公司对占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6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己实际投入,剩余40%的不实投资40万元应予投入。

3、关于上海市舞蹈学校百货商店:

商店存在的帐务处理、实收资本17万元不到位的问题。

处理意见:注销上海市舞蹈学校百货商店,其债权债务授权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承担。

4、关于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

1)对上海世纪创意科技数码有限公司不实投资40万元。

处理意见:股权转让给上海戏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实收资本40万元不到位。

处理意见:上海舞校实业有限公司应投入注册资本金40万元。

5、关于上海世纪创意数码科技公司:

1)公司在会计核算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核算存在成本暂估无依据、成本不实问题。

处理意见:公司应按每个项目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及利润金额,以准确反映公司收入、支出总额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2)固定资产核算存在折旧计提不准确的情况。

处理意见: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计算应准确,使会计报表各个科目数据准确、真实。

3)无形资产管理存在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无形资产,作为研发费用列支。

处理意见:公司应对无形资产加强管理,以免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4)公司注册资金的问题: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应收股东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借款40万元,上海舞校实业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王乐毅借款10万元,实际公司实收资本不到位。

处理意见:股东上海留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舞校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戏剧学院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由学院通过新组建的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以现金60万元(预算外资金)投入。股东王乐毅(经营者股权)应在明确经营者持股人的基础上,投入现金10万元。

(二)整改措施

1、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管理制度;

2、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3、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与完善经济责任和负责人任期考核、离任审计制度;

4、积极建立与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投资、经营、财务及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出资人、董事会和股东披露,规范会计的信息披露;

5、做好我校校办产业内部机构调整,按照有关要求,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做大做强与学院专业优势相关联的产业。

特此报告,请批复。


上海戏剧学院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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